机构职能
时间:2025-01-10 15:31
    (一)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二)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三)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六)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七)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八)组织实施来融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监所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二)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边防、警卫部队的工作。

  (十三)森林警察大队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福清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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