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时间:2025-01-10 11:46
   根据机构职责,福清市民政局设办公室(计财科)、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和福利慈善科、社会事务科、老区工作科。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室(计财科)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人:陈江华,联系电话:0591-85222368

  (二)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及老龄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人:郑婧勍,联系电话:0591-85285897

  (三)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陈茜,联系电话:0591-62833812

  (四)社会救助和福利慈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负责人:毛厚满,联系电话:0591-85222649

  (五)社会事务科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陈江华,联系电话:0591-85215591

  (六)老区工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市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负责人:郑邦明,联系电话:0591-86073887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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