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时间:2024-11-11 10:02

  (一)贯彻执行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口岸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防促进工作。

  (五)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六)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会展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定。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八)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我市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促进工作。

  (十)负责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审核。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协调,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与完善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协助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福清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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