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市主要领导要求,福清市统计局、市经普办于8月28日至8月31日对各农场、镇(街)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福清市统计局及市经普办全体成员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五个督查工作组,一方面通过召开见面会及查看内页资料的形式,详细了解各乡镇清查“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经普办配置加强情况、宣传工作情况及组长、第一副组长推动情况,针对性地对各乡镇的薄弱点进行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抽查的方式以点带面发现问题,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普查小区中的20家正常经营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复核清查表的填报质量,另外再抽取10家“无法联系”的单位复核是否属实。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村级负责人要切实承担普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经普办配置,尤其要安排具备财务知识或有普查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队伍;三是要建立镇一级督查机制,主动发现并纠正普查员在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五是严格执行普查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肃普查纪律,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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