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核算改革背景
生产总值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规模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监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生产总值在国家层面称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地区层面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
自1985年我国建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以来,一直采取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核算本地区生产总值。长期以来,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区统计局积极研究探索,不断改进完善核算方法,加大核算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逐步提高,对客观反映国家和各地区经济规模、结构和速度,正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变化规律,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分级核算制度的弊端和问题也逐渐暴露,突出表现在地区与全国数据不衔接,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长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
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家统计局不断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明显缩小,但不衔接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正确把握各地经济形势,又不利于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还影响了政府统计公信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核算制度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2017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决定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通过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提高核算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增长的规模、结构、速度。
二、统一核算改革意义
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是切实提高统计核算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衔接。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存在一定差距,在统计实践上是可以接受的,在各国统计工作中也比较常见。但目前我国的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差距有些偏大。通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使用统一的数据来源,能够把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差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基本衔接。
二是有利于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通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能够提高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能力和水平,完善规范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统一标准和方法,规范畅通基础资料来源渠道,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是有利于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通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在总量、速度和结构的基本衔接,能够更准确地从局部经济运行中的苗头问题发现整体中的问题,也可从整体中的问题发现出局部的问题,将有利于科学准确地研判经济形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三、统一核算改革主要内容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改革核算主体。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
二是完善核算机制。改革后,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开展统一核算。统计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所需的有关分地区统计资料、财务资料、财政收支和决算资料等。
三是规范数据公布。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公布或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在统一核算改革的初期,考虑到与改革前数据公布方式的衔接,将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的方式。
总的来看,实施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将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衔接。
四、历史数据修订
根据国际惯例,当核算数据的基础数据来源或者核算方法制度发生变化时,需要对核算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以保证不同年份之间数据的可比性。2018年,我国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生产总值核算提供了丰富而翔实的基础资料。国家统计局利用四经普资料,按照统一核算的方法对各省(区、市)2018年GDP核算数据进行修订。在对各地区2019年全年GDP统一核算时,上年同期数据以四经普修订后的2018年GDP核算数据为准。为保证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同时根据制度的规定,需要对其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
修订后的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国家统计局将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区生产总值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在2020年各种统计出版物上陆续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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