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工业(园)区,福州自贸区保税港区办事处,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省、福州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省、福州市及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动员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全市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福清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同时组织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各主办单位领导组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关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五、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有关驻融央企、省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二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镇街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是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联合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在街心公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福清侨乡报》、福清电视台和各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3.开展“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6月上旬,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省、福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中央驻闽及省、福州市内主要新闻媒体深入我市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对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曝光;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典型经验,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4.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利用报纸、杂志或网络平台,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5.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6.组织推荐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工业区、各镇(街)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报送至省政府安办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7.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由福州市安监局组织拍摄安全生产微电影,成片将在福州和我市电视台、公交车移动频道播发,通过创新安全生产宣教形式,不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各工业区、各镇(街)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6月份,我市将在中景石化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能力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范事故风险意识,提高政府和各部门指挥协调与联动水平。各工业区、各镇(街)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9.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工业区、各镇(街)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区域业性活动
各工业区、各镇(街)要按照市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部门行业性活动
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部门等集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海洋渔业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市广电局要充分利用福清电视台于每天固定时段向全市人民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相关活动,做到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中央、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工业区、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联络员推荐表,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考评评分(自评)表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香兰,电话:85223448,传真:86001095
电子邮箱:fqsajj@163.com。
附件:1.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福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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