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时间:2013-05-27 00:00

 

中共福清市委 福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三大工业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闽委〔2011〕64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定扶贫标准,明确目标任务
  当前,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已经从解决温饱任务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差距的新阶段。新时期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以农村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为主要对象,把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坚持对口帮扶,社会参与,坚持开发性扶贫,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增强贫困群体河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环节,注重解决制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原则,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农村贫困户。"十二五"期间,把我市2011年人年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不含农村低保人口),作为新时期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对象。通过帮扶,稳定其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使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增幅。“十三五”期间,适当提高扶贫标准,重新确定扶贫对象进行帮扶,到2020年,确保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有较大提高,生活状况有较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得到全面保障。
  (二) 扶贫开发重点村。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2012年到2020年,每轮(三年)确定若干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扶贫重点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村集体经济等重点扶持,通过连续几轮的集中帮扶,到2020年,全市各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民人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我市各村人年均增幅,村集体经济收入有较大增长,村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面貌得到较大改变。
  二、实施五大工程,加大扶持力度
  (一)发展增收工程。以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为载体,努力拓
宽贫困户增收渠道,积极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贫困户的“造血功能”,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与贫困户签订生产订单。进一步发挥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纳农村贫困户参与提供种苗、技术、购销、信息等服务,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各级财政每年每户补助1000元,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通过发展增收产业,不断提高贫困户收入,加快脱贫步伐。同时,市财政将给帮扶带动贫困户成效明显的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贴息或以奖代补形式补助,加快农村脱贫步伐。
  (二)搬迁“造福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十
  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委发〔2011〕47号)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偏僻自然村、灾后重建搬迁安置、地质灾害点群众搬迁安置、七度以上抗震设防区的石结构房改造安置、旧村复垦搬迁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安置及进城务工人员安置等七类群体的 “造福工程”搬迁。农村扶贫“造福工程”搬迁规划要与我市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小城镇建设、工业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造福工程”搬迁要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群众自愿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属上述七类人员搬迁的,除省、福州市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福州市有关规定比例予以配套。引导和鼓励“造福工程”搬迁集中安置,属5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的,除福州市财政一次性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0万元外,市财政按按福州市1:1规定予以配套。国土部门要优先满足“造福工程”搬迁建设用地指标。要充分考虑“造福工程”搬迁后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使群众搬得出,住得下、过得好。
  (三)就业援助工程。加快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力度,鼓励福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扩大生产,尽量安排农村贫困劳动力进厂进企业就业,各镇(街)要采取切实有效办法,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镇(街)要尽快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卡”,实行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切实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工商、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创造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良好的环境,免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关费用,积极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搭建平台。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户一就业”的目标,不断增加农村贫困户的收入,加快脱贫步伐。
  (四)整村帮扶工程。在确定新时期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基础上,坚持分级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较差、基层组织涣散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领导挂钩、部门捆绑、干部下派、资金整合”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提高整村推进的实效和水平。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扶贫开发重点村,切实帮助解决扶贫开发中的资金、项目等问题,为扶贫开发重点村排忧解难。市直捆绑部门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挂钩村了解情况,帮助挂钩村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每年安排不低于15万元额度的项目或资金,加强挂钩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挂钩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五)扶智“造血工程”。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扶智“造血工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积极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劳动就业技能。继续采取“政府?学校?企业”的培训模式,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次以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促进我市农村扶智“造血工程”正常开展。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农业产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在贫困劳动力中培养农村能人,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培养,到2020年,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个、脱贫一户、带动一方”的目标,全面提高我市农村贫困劳动力脱贫致富能力。
  三、开展行业扶贫,统筹城乡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加强和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的发展保障能力。
  ——交通方面。对属于边远、经济欠发达的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交通实行倾斜扶持政策,重点加强扶贫重点村中各自然村路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和公交网络,加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公路或较大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建设。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渡改桥和公路危桥改造与安保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贫困地区公路安全水平和交通整体服务能力。“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到2020年,农村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的路网结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农村交通服务能力适度超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水利方面。按照“保障水源、改善水质、保证水量、提高标准”的国家水利要求,采取整乡整村推进的办法,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到“十二五”末,全面解决我市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加大扶贫重点村农田水利建设,抓好“小水窖”、“小水池”、“小水泵”、“小水塘”、“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搞好农田灌溉渠道和排水泵更新改造,全面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障率。加强贫困地区的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以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饮水安全保障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通讯信息方面。继续组织开展“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农村邮政网络建设”等专项活动,搞好“信息下乡入村”,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加强干线光缆和“数字福清”建设,加快移动网广覆盖和宽带通信工程。“十二五”末,所有通电自然村都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实现数字电视户户通。基本实现较大自然村通宽带。到2020年,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二)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
事业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本服务均等化。
  ——教育方面。加快贫困地区学校和师资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十二五”期间,加大扶贫开发重点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对扶贫开发重点村学校,继续实行财政重点扶持的政策,加强学校危房改造,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学校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对口支教活动,组织一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中小学与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结对帮扶,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每年从市区重点中小学选拔一批骨干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并与职称评定、聘用挂钩。促进我市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文化方面。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每个扶贫开发重点村都有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性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继续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开展“好邻里”、“好村民”、“好婆媳”评选活动,树立文明标兵,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设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精神文明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医疗卫生方面。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卫生医疗机构达标建设,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卫生室建设,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加大贫困地区卫生项目的扶持。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医疗救助水平,市财政对农村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费和农村贫困家庭住院大额医疗费实行适当补助。继续实施医疗帮扶工程,实行市区医疗机构与贫困地区结对帮扶,每年组织市级医院医生到贫困地区开展诊疗服务、技术培训等帮扶活动3次以上。“十二五”末,达到贫困地区村村有医疗室,小病不出村,大病有保障,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社会保障方面。逐步建立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建立和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制度及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十二五”末,贫困地区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标准进一步地提高。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应急处理、灾害救助、恢复重建能力。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标准进一步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人口与计生方面。继续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落实“生育关怀”政策,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幸福工程”、“母婴平安工程”等,继续落实好农村低保、扶贫“造福工程”搬迁向计生户倾斜政策。重视改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到2020年,扶贫重点村的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贫困地区人口质量全面提高,基本实现城乡人口的均衡发展。
  ——农村环境方面。继续组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四绿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全面实施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危房改造和改厕工程,落实绿色村庄和农村沼气建设,贫困地区实现水、电、路、网络、文化和优美环境的“六到农家”目标,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重点村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持扶力度。全面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重点村生态补偿制度,保护贫困地区的青山绿水。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业,引导和
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收入。
  ——产业发展方面。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贫困地区产业,加快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品、名牌产品、优势产品,扶持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发展。“十二五”末,实现每个扶贫重点村至少有2个以上种养大户、1个以上农民合作社或行业协会。每年市财政安排一定额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扶贫开发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扶贫重点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基本形成,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市场开拓方面。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新建或改建贫困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十二五”末,基本做到扶贫重点村村村有超市、商店或农贸市场。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鼓励物流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优势产品流通服务,扶贫重点村为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品拓展流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流通渠道更加畅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增收致富机制基本形成,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科技方面。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科技帮扶力度,推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定期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组织农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承包和科技推广服务,实行业绩与利益挂钩,加大贫困地区“五新”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大规模培养种养能手、致富能手、农民技术员、手工艺制作人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经纪人员。到2020年,每个扶贫开发重点村至少有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农村经纪人员。
  ——金融方面。继续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延伸机构,鼓励金融部门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发金融产品,着力发挥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支小帮困”的作用,推行“村银共建”模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作为担保资金引导扶贫信贷投放的有效模式,推广林权、海域使用权、房屋、大型生产设备抵押贷款、积极运作小企业联保、农户联保、“公司加农户”等融资业务,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融资担保,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融资能力,促进贫困农户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农户信用评级,加强贫困户信用档案建设,开展信用评价,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四、 开展社会扶贫,凝聚各方力量
  (一)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全面建立贫困户和扶贫开发重点村结对帮扶制度,进一步强化市、镇(街)领导挂钩联系、市直有关部门捆绑挂钩帮扶以及扶贫开发绩效奖惩制度,继续深化联动互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继续实施扶贫济困“春风行动”,加大社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结穷亲”、“手拉手”、“一帮一”等各种帮扶活动,广泛动员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子,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扶持实施增收项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到“十二五”末,实现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目标,加快贫困群体脱贫步伐。
  (二)发挥群团组织帮扶优势。继续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巾帼扶贫”、“春蕾助学”、“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光彩事业”、“幸福工程”、“光明行动”等各种扶贫济困活动,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继续开展春风送温暖活动,发扬扶贫济困道德风尚,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贫困农户尽快脱贫。
  (三)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积极引导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家、志愿者、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慈善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捐资捐物直接支持贫困户和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参与扶贫,按照“互惠互利、双向互动”工作原则,与扶贫开发重点村建立共建机制,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激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回报桑梓的热情,引导他们参与家乡的扶贫开发建设,并为他们捐资助学、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等方面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发挥老促会、慈善总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五、强化保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
  (一)完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镇(街)两级要成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领导分管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具体工作。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苦难与问题。镇(街)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镇(街)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农村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扶持扶贫开发重点村改变面貌、推动贫困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镇(街)两级要把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市直有关部门要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投资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加强金融机构贷款向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倾斜,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资金。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贫困人口的知晓率。强化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提高扶贫实效,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扶贫开发,形成国家、企业社会、个人等多元化、多渠道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各镇(街)要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标准,组织做好贫困户及扶贫开发重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对贫困户及扶贫重点村进行登记造册,做到镇(街)有簿、村有册、户有卡,并做好动态信息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放,加强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效益。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强化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及时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开发资金行为,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保驾护航。
  ()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和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党委、政府年终责任制考评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扶贫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总结部署的同时,对工作开展好的、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好、互相推诿、帮扶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面实施“168”农村基层党建机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选好配强贫困地区村级领导班子,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积极探索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安定稳定。鼓励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市直单位优秀青年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重点村任职,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重点村班子建设,为强化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建设打下基础。
  (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墙报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突出成就和成功经验,宣传我市农村扶贫开发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大力弘扬“开放融和 拼搏争先”的福清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和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开创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摇旗呐喊、加油鼓劲。
来源:福清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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