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档对不超过在园幼儿人数3%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资助券:一档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
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2.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 对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普通小学民族班及民族村的少数民族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助学金。分两档对在校生不超过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一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为3000元;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为1700元。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
1.助学金。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五、普通高等教育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详情请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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