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案例丨“佛系老师”引发的思考
时间:2023-05-15 08:09
【案例描述】
今年2月份,我到责任区的一所初级中学进行常规挂牌督导。在该校的总督学陪同下,进行了教师的课堂教学巡视,经过一个班级的后门时,就听到教室内声音比较吵杂,凭我的直觉,该班级没有老师在上课,不料,从走廊开着的窗户看进去,明显有一位老师坐在讲台桌前,正低着头,而教室里却乱哄哄的,我从窗户探头进去,学生看到我突然间安静了下来,这位老师才抬起头来,此时,他也看到我们了,这位老师除了站起来,没有再做出任何的举动。我从教室前门进去,查看了贴在墙上的课程表。因为该老师我以前就认识,也知道是教语文。确认了这节课正是语文课,我退出教室后,询问陪同我的校总督学,了解这位老师的有关情况,发现这位老师工作不太负责任。曾几次找他谈过话。不但没有改进自己的工作态度,而且还蛮横地对领导说﹕“你为什么总是针对我?跟我过不去!”弄得很无语。
随后,我来到校长办公室,把刚才的情况向校长做了汇报。校长也表示,学校曾多次找过这位老师谈话,每次都很抵触,收效甚微。我直接问校长﹕“既然这样,为何不另作安排?”此话一出,校长也显得为难,然后说﹕“本来学校就缺该学科老师,根本安排不过来,所以只好将就使用。尽管每次考试,他所任教的班级平均分都比其他班级低近二十分,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听完校长的诉说,也不禁同情起校长来。
于是,我向校长更深地了解这位老师,找出具体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校长侃侃道来﹕几年前,从外校调入本校,刚开始,工作还不错,后来因为体罚学生,被家长一闹,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当面向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从此觉得脸面无光,整个工作态度发生改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成为了家长和学生心目中的“佛系老师”。
了解事情的原委,找到了根源,我就跟校长商量对策,决定以我的名义再找这位老师谈一次话。
我以责任督学的身份,严肃而诚恳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基本形成了共识。
后来的几个月到校挂牌督导,我就特别关注这位老师,还真的有许多改变,学校领导也都反映该老师好多了,校长挺感激,我也很欣慰。
【案例分析】
现在“佛系老师”越来越多,其实这位老师还算不上真正的“佛系老师”。真正的“佛系老师”是自认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心如止水,与世无争。只想做好自己的份内事,过好自己平淡生活的老师。而这位老师可以说是不太负责任,是家长和学生心目中的“佛系老师”——一种非常无能,责任心从来不在“服务区”的教师,所带班级,纪律奇差无比,把“明哲保身”放在第一位,至于学生能否成长,并不关他的事,如同一种稻草人一般的存在。
造成“佛系老师”的存在,原因也是多种的。有法律的不完善的原因、老师个人的原因、学生家长的原因等等。
一、法律的不完善
无论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规定是非常详细的。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对学生的义务几乎是一片空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枷锁长期禁锢着老师,造成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制定教育惩戒有关实施细则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虽然出台了惩戒细则,但我更希望让教鞭高高举起而轻轻落下。这不禁让我想起魏巍《我的老师》有这么一个细节。“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在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二、老师个人的原因
教育行业,教师是一种职业,那么,作为老师应该要有一个职业道德。应该说大部分的老师是敬业爱岗的,正如之前老师头顶的光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辛勤的园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现在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老师的越来越少,而用“佛系老师”、“躺平”的越来越多。因为家长的一时不理解,一旦出现体罚学生的事件,老师就百口莫辩。一些老师往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是的,现在的年轻教师,敬业精神越来越少,职业道德越来越低,这应该是老师的自身原因。“佛系老师”的增多,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学生家长的原因
学生家长造成老师成为“佛系老师”。老师严格要求学生,用心教育学生,结果家长不领情,甚至反咬一口。现在的孩子都比较娇惯,家长害怕孩子受一点委屈,尤其是在学校里面。如果孩子受到了委屈,家长就会对学校以及老师不依不饶,而且还会无理取闹。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永远是对的,所有的事都是老师的错。
由于现在的一部分学生心理健康存在些问题,也造成一些老师想管而不敢管的现象。
【案例反思】
责任督学应该为学校排忧解难,为学校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这样才不妄为责任督学。所以,责任督学还应具备以下几点个人素质。
一、行事有威。作为责任督学,除了自身带来的威严,还要具备督导的权威性。责任督学之“威”应该是真督实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点准“穴位”、打准靶子、加点“辣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并要本着服务学校、为校长分忧,摆在位置,准确定位。熟悉教育法律法规,专业认同,有话语权和影响力,还要做到“树威而不倚威”。
二、说话有方。责任督学所做的工作,要经常与人打交道,本来跟打交道就很难,更何况要与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和家长,所以责任督学更要注意说话的方法方式,还要有理有据,能够说到每个人的心坎上,那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忌倚老卖老。
三、督导有责。责任督学顾名思义,肩上有责任,心中有职责。深入到教育教学的一线去,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促进进步,看到学生老师的成长。同时,也要发现问题,直面问题。
四、服务有情。责任督学是有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的职责,但应该是更多服务于学校,在督导的过程中,不增加学校的负担,不干扰学校的工作,不成为学校的累赘。用心督导,用情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学校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成为学校的“片儿警”,真正起到为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服务,而不是绊脚石。让学校能够主动乐意要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督导工作。
工作做到位了,让学校的“佛系老师”越来越少,直至“佛系老师”的不再存在。
福清市梧岗初级中学 林群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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