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福州市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10:0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3〕26号)文件精神,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问卷调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31日
  二、参与问卷调查对象:家长、教师、书记校园长
  三、各校(园)参与问卷调查对象配额:
  1.家长数不低于50%;
  2.教师数不低于50%;
  3.书记校园长全员参与问卷调查。
  四、参与问卷调查方式:请参与问卷调查对象根据身份(学生家长、教师、书记校园长)扫描相对应的问卷调查二维码(详见附件)参与问卷调查。
  五、书记校园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教师,共同参与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家长、教师、书记校园长满意度问卷调查二维码
  福清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家长、教师、书记校园长满意度问卷调查二维码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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