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印发福清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清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福清市招生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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