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报来《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关于申请太城溪环境整治(冠威塑料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园函〔2024〕10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太城溪环境整治(冠威塑料厂段)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81-04-01-15160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福清市石竹街道。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太城溪(冠威塑料厂段)周边地块进行挡土墙覆绿及绿化提升,工程内容包括播撒草籽及绿化清杂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
七、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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