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福清市文化旅游康养中心初步设计的函》(融城投建设函〔2024〕2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清市文化旅游康养中心”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4〕157号),现业主单位及出资渠道变更,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由“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
二、项目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由“优先从专项债中列支,除专项债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变更为“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三、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4〕157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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