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岭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政〔2024〕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南岭镇全域旅游的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南岭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81-04-01-625117)。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南岭镇上岭村。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进行改造,铺设碎石面层,总长525米,宽度2.5米。沿线设置太空舱茶室80平方米,太空舱咖啡屋50平方米,太空舱便利店8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8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2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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