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庄厝溪末端截污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投建设函〔202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农村生活污染源的减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庄厝溪末端截污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码:2501-350181-04-01-20872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福清市东张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庄厝溪周边沿溪排口进行截流,新建污水收集管,总长787米,管材采用PE管,管径为DN200,建设排口支管,总长84米,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为De110~De160,建设检查井23座。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8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住建局获批的省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东张镇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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