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洪城次一路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港城〔2025〕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国际食品产业园建设,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洪城次一路西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02-350181-04-01-234595)。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元城路(永福路),终点至清源路,修建长度402.3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580.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7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3.85万元,基本预备费410.4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元洪两国双园食品研发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由你司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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