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南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南岭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政〔2025〕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南岭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4〕686号),现因规划调整,需变更项目名称。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原“南岭天街第四平台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
设施项目”变更为“福清市劳动者公园森林步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4〕686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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