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元城路(海城路至洪嘉大道段)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榕两国双园函〔2025〕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元城路(海城路至洪嘉大道段)项目(项目编码:2307-350181-04-01-195107)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元城路(海城路至洪嘉大道段)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
三、项目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海城路,终点至元城三路,全长1240.648米,道路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行速度为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涵洞一座。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为25710.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7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352.01万元,基本预备费383.2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元洪两国双园食品研发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项目),不足部分由你司自筹解决。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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