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报来《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东张镇文保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政〔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传承和弘扬东张宋窑文化,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东张镇文保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501-350181-04-01-361686)。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东张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东张镇文保文化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及室外配套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东张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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