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头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01 14: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头小学教学综合楼(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2020]582、融发改审批[2021]3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港头坂头小学,建设资金来源福清市教育局,招标人为福清市港头坂头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港头镇玉坂村本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教学综合楼一栋、门卫及设备用房等,总建筑总面积2050.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880.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0平方米),设计6个教学班,270个学生席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教学综合楼一栋、门卫及设备用房等,总建筑总面积2050.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880.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0平方米),设计6个教学班,270个学生席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0867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电子保险保函(按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定《关于启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险保函的通知》执行),电子保险保函未能通过福清市电子投标保函服务平台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zjztb.fq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港头坂头小学   

  地址:福清市港头镇玉坂村邮编:35031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919570,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王清清、林欣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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