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水大道西延伸段项目(施工)的公告
时间:2022-08-04 14:5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水大道西延伸段项目(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6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山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融宽环路,终点至三福龙景北侧路,总长520米,本次仅设计非涉铁段长32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千米/小时,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建设中桥一座,桥长51.04米,桥宽8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墩、U型桥台及扩大基础。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桥梁单跨的跨度20.5米,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桥梁单跨的跨度20.5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0070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5)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6)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我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4日9时00分00秒至2022年8月1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153785,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717072,传真:0591-87552082 

  联系人:林晓龙、林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来源: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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