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永福路及永宾路企业退距范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4-03-01 15:1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路及永宾路企业退距范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城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在永福路及永宾路企业退距范围内进行环境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秋枫、宫粉紫荆、乔木状红叶石楠、海桐、非洲茉莉及海滨木槿等,场地面积约21058㎡。种植乔灌木约940棵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永福路及永宾路企业退距范围内进行环境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秋枫、宫粉紫荆、乔木状红叶石楠、海桐、非洲茉莉及海滨木槿等,场地面积约21058㎡。种植乔灌木约940棵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9686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9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元创路1号, 

  邮编:350300;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576009,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廖盈盈、张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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