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洪智路(洪宽二路-洪宽四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5-04-28 15: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智路(洪宽二路-洪宽四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4〕345号、融发改审批〔2024〕6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洪宽二路,终点至洪宽四路,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对现状病害水泥路面进行修复,加铺沥青罩面,新建部分人行道,全长174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8米~33.25米,建设涵洞一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洪智路(洪宽二路-洪宽四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01542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2月5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西环北路36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223629,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315135、17750299660,传真:/ 

  联系人:苑亚敏、江林河、苑佩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来源: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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