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度第五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时间:2024-09-13 10:06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使用年限(年)

保证金

(万元)

开竣工时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挂-13号

龙江街道

9355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1.8-2.4

30%-50%

≥21%

商服用地40年、公管服务用地50年

450

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2024挂-14号

音西街道

167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1.0-1.5

20%-38%

≥30%

公管服务用地50年

550

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925800秒至202410111600 

  2.挂牌交易期限:2024104800秒至202410141600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挂牌交易起价及加价幅度 

  1.2024挂-13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 

  2.2024挂-14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26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 

  以上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自2024925800秒至202410111600秒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3.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帐的截至时间为2024101116:00前(以到账为准));(6)现场踏勘确认书。 

  4.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于成交当天与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以及成交确认书,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出让金缴纳方式:2024-13号、14号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7.交地时间:2024-13号、14号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8.其他要求: 

  12024-13号项目建成后商服用地整体产权由竞得者自持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整体产权由竞得者自持50年,自持期间不可分割销售、分割发证。 

  22024-14号项目建成后整体产权由竞得者自持50年,自持期间不可分割销售、分割发证。 

  3)竞得人应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及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福清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补充条款》规定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清市城投集团(或其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4)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地块内的弃土、渣土原则上在满足地块平整的前提下,多余部分应无偿运往市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5)竞得人必须依照我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即“三张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形态图和三维鸟瞰图)进行项目设计。 

  9.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内容(包括各项协议)详见挂牌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5301023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11.保证金缴纳银行: 

    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411776530313 

  数币钱包ID004200072626157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2)账 号:13150101040024998 

  数币钱包ID003200002735715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3)账 号: 35050161810700001785 

  数币钱包ID00522726706694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913 

  
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