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的要求,2023年福清市继续开展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我市共设置13个水龙头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规定的常规指标,共38项。根据检测结果分析 ,第二季度检测份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样13份次,合格13份次,份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次合格情况为:共检测水质指标494项次,合格494项次,项次合格率为100%。
福清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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