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区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发放2020年第7期价格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放2020年第7期价格补贴的通知》(榕发改价格 〔2020 〕64号)精神,2020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7月份福州市区CPI同比上涨2.6%,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我市应发放价格补贴每人100元,发放人数17020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含特困户)对象8809人,优抚对象7206人,革命五老人员3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974人。据此测算,我市应发放2020年7月价格补贴共计1702000元,其中:市财政支出1604600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7400元。
请各相关单位据此向福清市财政局申请拨款,及时做好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务必在2020年8月31日前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补贴对象全覆盖。相关单位发放情况于8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将发放情况书面盖章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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