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区办: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发放2020年中秋食品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清市节日食品券实施办法(暂行)》(融价调〔2013〕76号)文件精神,启动2020年中秋食品券发放工作,节日食品券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给受补助对象每人200元的补贴,具体发放的对象和人数为:城乡低保五保(含特困户)对象9046人,优抚对象7245人,革命五老人员30人,共计16321人,应发放金额为3264200元,在市财政中列支。
请各相关单位据此向福清市财政局申请拨款,及时做好中秋食品补贴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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