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区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发放2020年第9期价格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放2020年第9期价格补贴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0〕84号)精神,2020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9月份福州市区CPI同比上涨2%,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上涨9.2%,我市应发放价格补贴每人90元,发放人数17420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含特困户)对象9023人,优抚对象7319人,革命五老人员3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048人。据此测算,我市应发放2020年9月价格补贴共计1567800元,其中:市财政支出1473480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4320元。
请各相关单位据此向福清市财政局申请拨款,及时做好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务必在2020年11月4日前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补贴对象全覆盖。相关单位发放情况于11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发放情况书面盖章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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