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门木材公司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16:32

福清市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东门木材公司临时停车场停服务收费标准的》收悉。经研究决定,东门木材公司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仍按原审批文件(融发改综〔201813号)核定的标准继续执行至202312月1日,期间国家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23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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