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景东方停车场(玉融山栈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16:31

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定丽景东方停车场(玉融山栈道)收费标准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19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丽景东方停车场(玉融山栈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中、小汽车(含12座以下客车及核定载重量2吨以下货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第一小时内(含)收费5元,此后每小时加收1,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超过12座以上客车及核定载重2吨以货车以占用2个车位计。 

  、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军(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执法、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等特种公务车辆在执行公务时;  

  2、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你单位应按照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03〕59号文件中的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使用税务发票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1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满后如需继续收费,须提前1个月向福清市发改局提出收费建议。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23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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