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清三华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8-23 10:11

福清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福清西山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函》(融教〔2021〕182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制定福清三华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高中学费15000元/年·生,初中学费18500元/年·生,小学学费14000元/年· 

  二、住宿费:1900元/年·生。 

  、福清三华学校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本通知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817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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