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福清西山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函》(融教〔2021〕182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制定福清西山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高中学费21000元/年·生,初中学费19000元/年·生,小学学费16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2000元/年·生。
三、福清西山学校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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