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8-23 10:14

各相关单位:

  鉴于近年来人工、水电和燃料等成本因素价格上涨,牲畜定点屠宰加工企业成本增加。近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调整牲畜屠宰加工服务费的建议。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和《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实际情况,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制定福清市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生猪机械化屠宰加工服务费58元/头;牛屠宰(剥皮方式)加工服务费80元/头;牛屠宰(烫毛方式)加工服务费270元/头;羊屠宰加工服务费25元/头。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间,若国家及省、市有新的政策,按新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应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7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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