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低效闲置土地处置鼓励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融政综〔2022〕78号)精神,现就D类企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我市D类企业用水价格参照“两高一剩”企业,实行更高累进加价制度。
2.具体分档水量、累进加价标准及用户用水定额的确定按《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20〕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D类企业名单由市工信局提供。你司自接到市工信局提供的D类企业名单后,次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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