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文体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变更两馆一中心停车场收费主体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FQGZ2022B1084MS)精神,经研究,同意将两馆一中心停车场收费主体由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福清市文体中心。请你单位及时做好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相关项目变更,其他收费事项仍按原收费文件《关于两馆一中心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21〕25号)执行。
特此函复。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