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新增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4-07 09:28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办理新增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相关手续的函》收悉。为提高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城区新增道路停车(四轮车)泊位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新增道路停车收费泊位 

序号 

路段名称 

泊位起至及方位 

道路情况 

实际车位 

繁华级别 

1 

天宝路(交溪路) 

福百路路口至福通路口儿童公园南侧 

双向两车道 

51 

二级 

2 

宏路中心幼儿园南侧(国惠大酒店北侧) 

福融路口至福玉路口 

双向两车道 

45 

二级 

3 

善福街南向 

清昌大道路口至宏城大酒店 

双向四车道 

18 

二级 

合计 

  

  

  

114 

  

  二、收费标准 

  (一)收费时间段统一为每天8:00一22:00,其他时间段 

  占用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泊位的停放车辆不收费。 

  (二)每车位每2小时(含)5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三)车辆15分钟内(含)停放免费;军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执法、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等特种公务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停放免费;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停放免费。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5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24年 5月31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47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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