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费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度情况报告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做好2023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报告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收费单位收到通知后,立即布置开展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以便沟通联系。相关报表等材料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1020室)。
(二)填报要求。各收费单位应根据报表中涉及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2023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同时,烦请将收费公示照片上传至邮箱296432143@qq.com。
(三)请市交通局统一收集汇总跨县区道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及客运出租车等收费项目的相关材料;请市司法局统一收集汇总司法服务收费(包括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的相关材料;请市住建局统一收集汇总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材料;请市教育局统一收集汇总教育收费相关材料。
(四)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市发改局价管科联系。(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85229768)
附件:2023年度收费情况报表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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