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
你局《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文光高级中学申请核准收费标准的函》(融教〔2024〕12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制定福清市文光高级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中学费标准为3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2200元/生·学年。
二、本通知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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