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汉里山门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11-14 15:28

福清市一都龙屿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制定罗汉里山门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罗汉里山门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30分钟内(含)免费,2小时内(含)5元/辆,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辆(本标准为最高限价,停车场经营单位可根据繁华程度及停车需求,自行确定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收费标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3.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车辆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O14规定。 

  4.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车辆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2)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该收费标准自2024121日起执行,执行3年。执行期满后如需继续收费,须提前1个月向福清市发改局提出收费建议。今后国家如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13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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