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3]9号)和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以及各镇(街道)上报的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申请材料和变动材料,对补贴对象及经费做相应调整,现将我市2025年2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5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45元,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21元。
二、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92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705人,其中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1412人,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2144人,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3169人,困难二级重度残疾5980人。
三、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996444元,补发生活补贴资金40468元,本月实发生活补贴资金303691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466205元,补发护理补贴资金6143元,本月实发护理补贴资金1472348元,其中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63300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11895元,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272000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725153元。补贴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发放(详见附件)。
四、各单位应加强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申请对象的审核、公示、审批等工作,对已享受补贴的对象要每月复核并及时上报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坚决杜绝违规领取补贴现象的发生,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用到实处。
附件:2025年2月份福清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汇总表
福清市民政局 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