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中秋食品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1-09-13 11: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1年中秋食品补贴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21]2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市享受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人数为10193人,每人发放200元,此次发放补贴203.86万元(详见附件),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

  2021年中秋食品补贴对象以2021年8月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人数为准,全市共补助10165人,补助资金203.3万元。

  二、革命“五老”人员

  2021年中秋食品补贴对象以2021年8月份“五老”对象人数为准,全市共补助28人,补助资金0.56万元。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应在保障对象家庭常住地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将保障对象的姓名、家庭保障人口及补贴金额等内容长期张榜公示,公示中应当注意保护保障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并告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各镇(街)、农场务必及时做好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严格落实社会化发放制度,不得出现克扣、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如发现违规领取资金的现象,需立即整改、追回资金,或因补助对象死亡等原因造成补助资金结余的,须由镇(街)、农场财政的城乡低保(含特困人员)专户即时汇缴市财政国库(国库账号:130514000004271041,账户名称:福清市财政局,银行名称:国家金库福清支库),并保管好相关票据备查。

  福清市民政局

  2021年9月9日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