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督查“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4-11-14 10:40
 各中小学:

福清市教育局学安中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查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方式与相关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过程反馈等多种形式进行,为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查的真实情况,侧重查找问题,力求跟踪监控过程,促进学校整改到位。

根据学安中心安排,检查组于202411月针对福清一中(音西校区)、福清一中(观溪校区)、福清元洪高级中学、福清元载中学、福清三中、福清海口中学、福清华南中学、福清文光学校、福清玉融学校、福清京师学校等校园进行抽查。通过督查了解各校园对食堂的管理很重视,对食品安全责任的认识比往年有一定的提升,从中发现一些可贵的经验,当然也存在不足之处。

二、学校工作成效

1.如福清一中(观溪校区)、福清玉融学校、福清京师学校等几所食堂菜价统一,学生就餐有序,就餐时间更方便快捷,不需要再扫码付款等。

2.如福清文光学校、福清三中等都能严把进货关,取得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认真规范建立进货台账。

3.如福清一中(音西校区)、福清海口中学食堂采购食材新鲜,菜品多样,色香味俱佳,元洪高级中学定期组织老师、学生代表对学校食堂进行满意度进行调查。

4.检查的学校均建立厨房卫生安全早晚检查记录;并且规范学生把剩饭菜倒入指定处,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校德育工作延伸到学校的每个角落。

5.检查的学校都有签订废物处理协议,并做好回收登记记录。

6.检查的学校校长都能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比较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校领导陪餐制度,做好校领导陪餐记录与反馈,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检查,靠前指导,监督到位,整改有力。

三、问题与建议

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食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食堂发现留有大米价格与签订合同的价格不符;二是个别食堂虽有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实操性不够强;三是个别食堂三防设施有破损并未及时修复;四是个别食堂水池未加贴标示,水池混用;五是个别食堂独立分餐间放置其它物品;六是个别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七是个别食堂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完整;八是部分食堂工作人员操作期间首饰等未清理干净。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学校内设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规范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继续督促各学校食品安全的落实整改,提高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的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福清市教育局

20241114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