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4-13 17:29

王基财代表

  《关于抓好农村学前教育促进农村儿童能力发展的建议》(第11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总体情况 

  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原则通过实施一至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努力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普惠性幼儿园基本实现全覆盖。 

  目前,全市有独立公办幼儿园55所,小学附设园277所,民办幼儿园127所,在园幼儿52350人,其中公办园34793人,民办园17557人,公民办学额比达到66%:34%,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8.99%,全市幼儿基本实现就近入园。 

  、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是学前教育的重要辅助形式,为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现有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277所,此外17个镇有独立中心幼儿园2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3所,在园幼儿29784人,其中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29584人,普惠学额占比达99.33%,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在福清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突出公办园改扩建规划,科学有序建设公办幼儿园,适应城镇化发展。20192025年规划投入6亿多元,新建幼儿园18.4万平方米,新增公办学位约16650个。 

  2.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鼓励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我市印发实施《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试行)》融教2017316,经过两年的实践探索,2019年又修订出台了《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融教2019286,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 

  (二)持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方面 

  新建的占阳、东瀚、三山、占泽中心园已2020年投入使用,为幼儿提供就近入园的公办学位约1350个。此外,北亭中心幼儿园教学楼、渔溪中心小学附设园教学综合楼、龙田第二中心小学附设园教学综合楼、渔溪凯景又一城配建幼儿园改造等项目,力争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提供公办学位约1500个,有效解决农村幼儿入公办幼儿园问题。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方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精神,每学年及时发放春季及秋季学前教育助学金,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能就近入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3.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方面 

  2014年我市就建立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逐步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019年,市政府《研究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9〕85号)明确2019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450元,在园幼儿数不足50人按照50人安排经费。2020年,市政府《研究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20〕83号)再次明确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公办园在园幼儿数不足50人继续按照50人安排经费。 

  (三)继续实施学前教育片区化管理机制 

  针对辖区幼儿园数量多、分布广特点,按照区域划分、示范引领、均衡发展”的片区管理原则我市学前教育划分为九大片区,每个片区设立正、副片区组长,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的“片区管理、联动帮扶、均衡发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品牌学前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引领和指导作用。 

  (四)积极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 

  1.积极推进教师管理规范化,着眼解决幼儿园教师缺口问题。建立以市属幼儿园、镇中心园为单位核定教师编制机制,通过适当放宽年龄、专业限制等方法拓宽幼儿教师来源渠道,2017—2020年共招聘幼儿教师283 

  2.健全校聘合同教师管理机制。2019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聘合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融教2019283以及《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聘合同教师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融教2019378探索在编制许可情况下,对招聘的校聘合同教师通过考试并综合考察聘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转聘为编内教师。 

  3.教育局在编制总量内根据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农村幼儿园的实际需要,统筹提出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分配方案及动态调整意见。近年来,共招考分177幼儿教师至农村幼儿园,支持农村学期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4.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探索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每年邀请专家举办园长高级研修班和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教师到先进地区学习,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培训经费落实到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5.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年9月起我市实行对名优骨干教师在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等政策,确保幼儿园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增强幼儿教师职业自豪感、幸福感。 

  6.采用多样化的策略培养教师综合能力。除了采用分层带教、业务学习、参与职务培训和鼓励自学进修外,还采用各种方法和形式培养教师的综合能力。每学期均组织名师开展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或送课下乡活动,极大方便了更多农村教师与名师的面对面沟通交流。 

  (五)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纠正“小学化”倾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18〕70号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教综2018〕321号)要求, 2018年10月我市印发了《福清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融教〔2018〕280 号通过全面自查自纠,我市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内容、方式、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保教工作进一步规范,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实施薄弱园提升计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出台《福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管理通知》融教20211加大经费投入用于农村小学附设园(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同时再次明确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管理责任,对办学条件配置、常规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力保障了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七)坚决清理整顿无证办园,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我市对无证办园坚决“零容忍”。2018年5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并下发《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1867号)通过联合执法,关停取缔16所无证幼儿园,有力维护学前教育的良好秩序。 

  (八)强化督导评估,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纳入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求各中心小学责任督学应对辖区小学附设幼儿园(班)开展定期督查,指导其规范办园。各中心幼儿园负责加强对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业务指导,逐步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2021年,我市继续实施薄弱园提升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管理通知》融教20211精神,加大经费投入用于农村小学附设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为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通过优质园办分园,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普惠共享的新局面,不断增加农村公办学位数,满足农村幼儿入好园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目前,虞阳中心园、六一中心园作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立了分园,为农村儿童提供了约1200个公办学位。龙田中心园也已投入分园建设,农村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将不断增加。 

  教育承载着国家的未来,人民的期盼,“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是党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下一步,将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好园”的美好期盼。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潘俏黎 

   人:周泽胜 

  联系电话:0591-86090582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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