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勇代表:
您的《关于建立专门学校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第78号)收悉。《建议》第三条中提出,“三、深入普法宣传。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中小学校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当中,开展警示教育,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法网络,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结合自身职能作用,现将本单位的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全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关键群体。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2024年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指导教育部门、检察机关等涉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普法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家庭各方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同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内容,以考核推动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拓宽宣传载体,形成普法合力。创新线下宣传方式,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采取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宪法晨读、主题班会、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等法治实践活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年来,我局先后与团市委协作,举办“青春护航—法律进校园”系列讲座;与关工委联合在福清华侨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传活动;与福建师范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法治杯演讲赛、辩论赛、一站到底、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形象直观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据统计,近两年以来,市司法局联合教育局、法院、团市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组织各类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100余场次,发放《青少年学法口袋书》等宣传读本2万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防患意识和识别能力。拓宽线上普法载体,在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基础上,我局坚持效果导向,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法治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特别是持续发挥好“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作用,近两年来,共推出预防青少年犯罪、防拐防骗等和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200余条。
三是壮大普法队伍,加强能力建设。近年来,我局主动对接协调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先后组建、充实“法治进校园”巡检队伍、普法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民法典宣讲团、“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凝聚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法务工作者等各方力量,不断壮大普法队伍,打造覆盖各中小学校的多维度普法格局,基本满足全市青少年学法用法需求。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接受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高质量法治教育。
四是强化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近两年来,我局重点维护提升福清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法治文化口袋公园及宪法主题公园、龙江法治文化园等校内外普法阵地,进一步提升阵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采用墙报、板报、校报、图书角、宣传栏(橱窗)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园地,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及时更新“智慧法治文化阵地”线上平台资源,在线供给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阵地产品,打造具有福清特色的线上普法阵地品牌。
领导署名:林 寰
联 系 人:王小玲
联系电话:15980591155
福清市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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