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4-23 16:38

  杨建宝代表:

  《关于加快建设美丽海湾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海洋领域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载体,是“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主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福州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市划分为三个海湾单元,分别为福清湾及其北部海域湾区、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和兴化湾福州段,其中沙埔镇所在区域属于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按照上级美丽海湾建设时序安排,在“十五五”期间建成省级美丽海湾,建设类型为绿色发展性。

  1.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24年1月4日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合同,委托开展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的《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对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进行全面污染源排查,分析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针对问题谋划生成美丽海湾建设项目。

  2.提升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水平。为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我市委托交投集团于2021年1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价2919万元/3年),组建了一支115人的专业海上环卫队伍,配备垃圾压缩车、小型自卸车、移动破碎机、保洁船等各类专业工具24部。保洁公司已于2022年1月1日进场开展常规保洁工作,形成海漂垃圾打捞、清运、处置一体化运行模式,逐步实现海上环卫工作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并实现了海漂垃圾治理的全覆盖。为了保障海上环卫保洁质量,我市又印发了《福清市海上环卫工作考评方案》,对海上环卫队伍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考评,实行付费与考核结果相挂钩。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航拍结果,我市海漂垃圾分布密度为212.75m2/Km,较上年下降17%。

  3.目屿岛垃圾转运治理问题。海上环卫队伍每周安排2-3次上岛清理海漂垃圾,清理后垃圾运到牛峰码头后,再转运至沙埔垃圾暂存点统一分类后清运。

  4.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人员调配,力争做到海漂垃圾清理日产日清;强化海上环卫考评工作,对照考评方案,压实沿海各单位对辖区海岸的监督考评工作,保障海上环卫保洁质量,彻底解决海漂垃圾污染问题;二是加快推进龙高半岛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的编制进度,争取今年申报省级美丽海湾。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倪文强

  联系人:林晟

  联系电话:13705969007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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