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石竹街道办事处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5-15 16:41

邱玲玲代表:

  《关于推进我市城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我街道高度重视,石竹街道将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上级有关部署,逐步推进物业管理长效化,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

  一、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物业管理机构。2024年3月,市政府发布《福清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已厘清属地镇街和各市直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形成“市政府负责,镇街组织,村居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协作”权责明确的物业管理体系。石竹街道根据分工要求,落实属地责任,现已着手挂牌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行使物业管理属地管理权,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日常事务,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治理。

  二、执行管理及考评标准。配合上级部门,我街道及社区(村)根据《福清市物业住宅小区服务质量动态考评方案》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配合住建部门将考核结果应用在前期物业企业选聘、企业创先评优、市场惩戒等方面,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服务合同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推动小区规范化建设。

  三、落实承接查验举措。配合上级部门,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福清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承接查验的义务,及时整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遗留问题,及时办理承接查验备案和材料归档。

  四、加强社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石竹街道城乡一体化专项债项目2024年拟开工19个项目,涵盖对村居老旧线路进行改造、老旧房屋修缮、公共区域提升改造等,将有效保障辖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建设。

  五、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普法宣传工作。3月28日,市住建局组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石竹街道积极组织村(居)、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同时,通过发放《物业管理法律汇编》等方式,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物业企业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业主有偿购买服务理念,积极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六、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业委会建设。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福清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范》及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流程图,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主动介入,协助成立筹备小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等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协调辖区内业主业委会纠纷,化解双方矛盾,保证小区安定和谐稳定发展,近期辖区内金辉华府商业街地下停车场委托第三方收费情况引发业主质疑,街道联合住建局、市资规局等部门及时介入,已于5月6日将妥善解决方案发函告知金辉华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促进纠纷及时解决。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薛庆华

  联 系 人:林福祥

  联系电话:13960870163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石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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