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1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5-30 15:21

林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网络普法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 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最大增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筑牢网络普法屏障

  根据中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网络普法纳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明确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于2020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融委法办〔2020〕7号),明确宣传重点、传播媒介、刊发标准、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各类媒体落实普法责任,增强网络法治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注重法治宣传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才队伍。一是注重既懂新兴媒体应用技术,又有法治宣传教育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培养与使用,要求其主动了解新媒体,学会“网言网语”,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最大限度地传播法律知识,并将法律法规、法治建设资讯、热点和社会问题法律解读及法治舆论、法治理念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律管理、强化作风,对全市政务媒体、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培训。2023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用户互动、数据分析和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让“指尖上的法治”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

  三、做强网络普法平台,提升宣传质效

  建立多维全媒体普法宣传矩阵,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新要求,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一是建立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培育普法品牌。市司法局开设“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注重内容选编,功能整合、受众分类,开设“新法速递”、“以案释法”、“今日头条”、“融法宝带你看”等栏目,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线上有奖问答等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介绍普法工作动态,解读社会热点问题,把握最新法治资讯,实现“接地气”“一条龙”“全方位”普法。2022年至2023年3月,共推送各类普法信息800余篇,累计粉丝数量达到3万多人。二是做优普法载体,抢占网络话语权。发挥福清侨乡报、福清电视台、福清新闻网等“一报一台一网”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制作刊播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等专题节目,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关注法治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2022年以来,市融媒体中心借助报纸、电视、广播开设的专栏,共刊播新闻作品 260余篇;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利用壹福清、福清哥微信公众号,壹福清微博,壹福清视频号、抖音号等移动端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在准确把握新媒体规律下,找准宣传契合点,运用文字、视频、图片、直播等形式,宣传与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防诈、平安建设等普法优秀作品,进一步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2022年全年共推送法治建设宣传作品360余条。三是发挥新媒体优势,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市卫生健康局与市融媒体联合举办卫健专栏《健康新福清》栏目,开设“健康大福清”微信公众号,根据季节性传染病、常见病有针对性地普及疾病预防科普知识。与市属媒体共建“健康大福清”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权威科普知识,法律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帮助公众正确认识疫情发展态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深入开展 “两结合”,营造普法新环境

  突出重点宣传内容,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执法”法治宣传活动。市司法局于2022年联合法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以案释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收集社会法律热点,共同制作案例海报,分发至全市各村(社区),在醒目位置粘贴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依托24个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线上借助微信公众号通过学“典”栏目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推送趣味漫画、普法文章、普法短视频等多样化手段进行法治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多样化宣传实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除积极开展接地气的“法律六进”活动外,还将网络“云端普法”贯穿于“清朗”行动专项活动中,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未成年人、家长等群体的法律意识。市公安局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发执法办案APP辅助软件,提供相关法律业务查询、业务流程指导等,为民警现场执法提供操作指引的同时,开展现场普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执法中,将与经营活动、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互联网企业相关人员的网络普法宣传教育中,督促企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价值导向,通过完善行业规范、出台行业标准、发布诚信倡议等方式,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的网络经营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制定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注重运用新技术,坚持与时俱进。通过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实现即时传播和沟通的功能,加强普法对象体验感,实现分析、引导、细化各种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是凝聚宣传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共建普法“大合唱”格局。在开展“线下”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突出《民法典》宣传普及,探索不同形式的普法作品,全网推送。

  三是搭建好与社会公众和网民互动、交流的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和媒体的关切。将“普法”和“执法”有机结合,相互融入,推进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执法工作的认知感,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普法工作新格局。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林  寰

  联 系 人:李金柱

  联系电话:0591-85282895

  福清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5日

来源:福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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