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0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5-31 15:32

致公党福清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稳定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医疗服务能力》(第2023039号)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卫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根据实际建设床位数核定事业编制数建议。目前,我市公立医院事业编制数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卫生事业机构编制的比例标准的批复》(闽编1981 【198号】)要求,按照人员与床位配比进行核定。受中央控编政策影响,2013年以后,卫健系统不再新增核定编制数。但由于近年卫健事业飞速发展,开放床位成倍增长,导致出现卫健系统编制严重不足现象。 

  二、针对设置“参编人员”控制数建议。近年来,国家、省、福州均提出按照实际开放床位数核定“人员控制数”的概念,但至今未出台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导致我市无法真正做到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2022年,我市出台《福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提出改革公立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机制。实行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管理。在核定保留人员编制基础上,根据各单位规模、类别、核定床位数、服务人口等因素按填平补齐原则合理核定人员控制数,并以此为基数调整岗位设置、核拨人员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涉及同级财政补助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出台。同时,编办已按照床位数核定各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人社局根据编办核定的控制数核定相应职称岗位数。目前我局正在草拟《福清市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管理实施方案》,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由于上级未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导致本级政策无法落实到位。我局也多次呼吁省、市卫健委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尽快出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统一的人员控制数核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针对编制内人员与参编人员参加统一招聘考试建议。鉴于“人员控制数”内人员与编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我局草拟的《福清市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管理实施方案》中,建议“人员控制数”内人员与编内人员实行同样的考录政策。 

  四、针对参编人员转入编制内建议。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卫计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融政综[2017]320号)精神,我市现有市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引进人才的编制问题。因目前考录政策暂不允许实行专项招聘,我局正在联合人社等部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五、针对逐步杜绝编制内卫生专业人员借调现象。参编控制数目前只适用于编制紧缺的公立医疗机构解决人员编制问题,暂不适用于行政机关部门。2015年,我局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借用人员,借用期间按旷工论处。下一步,我局也将进一步规范人员借调事项。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吴娟红 

  联 系 人:马瑜婷 

  联系电话:0591—85220019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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