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保护老年人的建议》(第2023113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明确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当前新冠疫情还未结束,新冠病毒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仍然存在,我局继续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大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与社会生产的健康安全。
一、高效推进我市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
我市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应接尽接”原则,通过精准摸底、优化服务、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等方式,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
(一)落实多措并举,确保应接尽接
通过各行业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发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离退休党支部作用,动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积极接种疫苗。开展“五动员”行动:社区(村居)基层工作小组持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敲门行动”逐户动员;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全科医生、社区医生科普动员就诊对象;各类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动员学生家长长辈,确保“尽接尽接”;养老院、干休所、疗养院、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场地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数较多的集会、大型活动、团体旅游等重点活动组织者动员前来活动的老年人。
(二)细化科普宣传,提高接种意愿
针对老年群体特点,拓宽宣传思路,采用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要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包括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国产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针对疫苗接种的意义和益处进行科普宣教,充分宣传疫苗对预防重症和死亡的效果。通过老年群体喜爱观看或收听的节目加强宣传,在老年人活动的场所集中宣传,利用新媒体矩阵制作公益广告及时宣传。加强科普宣传技术指导,提高专业人员沟通宣传能力。提高宣传频次和覆盖范围,加强官方媒体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处置,组织专家多宣讲、多解读,引导老年群体积极接种、主动接种。
(三)优化接种服务,提升接种安全
一是优化接种点。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措施,确保在医疗安全情况下提供便利接种,针对老年人、特殊人员出行不便等问题,采取“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等措施,为敬老院等人群较为集中的老年群体提供最大限度的接种便利。
二是成立突击队。组建疫苗接种突击队,由1名镇(街)包片领导任队长,各村网格员、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人员、医疗保障单位医务人员等为成员,携带接种后观察期间所需的常用设备和药品,对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接种服务。对需上门接种人员实行预约制,由村登记、镇(街)审核、接种单位安排,确保高效接种。
三是强医疗保障。加强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禁忌症见附件),充分发挥免疫相关专家的指导作用,逐级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落实“应接尽接”。接种点要按照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老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认真、细致对老年人做好解释,耐心回答老年的询问,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做到接种服务既安全又温暖。
(四)强化监督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由市效能办、市疫情防控督导组要加强对各镇(街)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攻坚工作的督查,市指挥部继续实行日通报排名制度,每日通报各镇(街)任务完成进度,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将实行效能问责。
二、精准部署老年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为保障好我市老年人生命健康,特别是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入住的高龄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内部管理措施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需规范佩戴口罩,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进院人员实行预约管理,进入机构前需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做好场所环境防控,规范设置隔离区,并配备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落实场所每日通风换气及公共环境清洁卫生制度,场所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至少每半天一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公用卫生间、电梯间每天不少于4次。
(二)优化核酸检测工作
执行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每2日1次全员单人单管采样,入住对象每周1次全员混管采样要求。属地卫生院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核酸采样进行培训,并指导设置采样点,统筹无偿调配核酸采样管等采样物资,实现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自采能力。
(三)完善医疗救治转运
建立养老机构、福利机构与属地卫生院协作机制。各属地卫生院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协作医院,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开通紧急就诊热线,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对危重患者指导做好应急处置,指导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要强化个人健康管理,对无症状或轻症对象做好内部隔离管控。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珠美
联 系 人:林万强
联系电话:18950267878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