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曾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建议》(第2023062-2号)已收悉,提案内的建议十分实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体现出了您的远见卓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制
近年,我局高度重视护工规范化管理工作,把护工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惠民便民措施的一项任务,提到议事日程,按照“先规范稳定,后完善提升”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不断提高护工队伍的职业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员(护工)管理工作方案》,主要通过加强护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护工服务、收费标准,整顿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打破垄断,促进优质护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维护医院、患者和护工三方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管理,统一标准
福清市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等县级医院按照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委托招标公司,对第三方专业护工管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评选,经过资料审核、现场打分,确定1-2家机构为遴选项目的中选单位。第三方机构管理的护工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实行分档收费制,按照患者不同的护理需求和服务项目分为230元/日、260元/日、280元/日和300元/日四档不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患者与第三方机构结算,护工报酬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考核结果发放。医院依托第三方护工管理公司对护工进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培训管理。此外,在院内设立第三方护工管理服务点,接受患者的咨询、登记、结算服务,并对护工开展建档、派单、监督、满意度回访等管理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开展医疗机构护工(护理员)规范化执业技能培训,对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自2020年起,我局依托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发动护理员集中培训,培训分线上和线下两部分,线下培训在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培训总课时12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发给《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三年来,全市共有166名护理员或拟从事护工(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共有97名护理员完成了全流程培训,并考核合格。
在此基础上,医院护理部加强对的护工队伍护理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员职业道德、基础护理知识、基础急救知识、卧床护理注意事项、褥疮的预防和护理等,并定期进行考核。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提高了护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在对患者满意度调查中,服务质量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认可,满意度调查达到90%以上。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吴品明
联 系 人:张 乐
联系电话:85220109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